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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健全机制制度 推进平安陕西建设

[ 来源: | 作者:118ss | 发布时间:2014-08-18 | 浏览:1911次 ]

陕西省把机制制度建设作为深化平安陕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了领导责任制、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平安述职、联席会议、联系点等多项行之有效的机制制度,使平安陕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坚持把责任机制作为推动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的意见》,把落实领导责任制、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等作为推动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明确了各级领导抓平安建设的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第一责任。

坚持把综治工作列入党政“一把手”任期目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陕西省2011年---2015年平安建设规划》,明确提出把平安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责任书,作为重要指标,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同考核、同奖惩。

坚持把领导干部抓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绩与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各级平安建设责任人每年如实填写年度综治工作登记表,提交履行平安建设述职报告,上级组织和综治部门进行考核并记入领导干部实绩档案。

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作为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硬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每年对群众安全感后十位县区实行重点管理,黄牌警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能晋升调动。对2013年度全省对群众安全感后十位县区实行重点管理。

坚持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综治委委员联系点制度。强化对群众安全感结果的运用,全省各级抓平安建设、抓政法队伍建设、抓为民服务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省综治委领导对2013年度全省对群众安全感后十位县区联系包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王欢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