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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雍川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

[ 来源: | 作者:118ss | 发布时间:2014-07-21 | 浏览:2095次 ]


2014616日上午,雍川镇政府院内,鞭炮声声、人声鼎沸、非常热闹,附近不少群众相互打问,镇政府有何喜事?一些人跑到现场一看:原来是一帮群众给镇司法所送了一份感谢信和一面锦旗,锦旗上写着“人民的好公仆,百姓的贴心人”几个大字,表达他们的感激和谢意。

从感谢信中得知了事情的原委,61日中午,在雍川镇小营村李某家的建房工地上,家住本镇何家村二组的村民赵某(男、现年61岁)不慎从二楼跌落,送医院后于当日下午抢救无效身亡。

事故发生后,死者亲属难以接受,群情激奋,向房主和包工头讨要说法,而事者害怕承担责任,互相推诿扯皮,更加刺激了死者亲属的情绪,于65日上午穿白戴孝来到镇政府要求予以解决。鉴于此,镇调委会决定,于第二日上午在何家村委会召开由死者、包工头、房主三方及其所属村调委会人员参加的联合调解大会。

66上午9点,天上艳阳高照,地里麦浪滚滚,正值三夏大忙、龙口夺食的关键时刻,联合调解会在何家村委会如期举行。会场内气氛凝重,调解伊始,死者亲属提出了30万元的赔偿要求,房主和包工头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做出赔偿,但是面对如此巨额赔偿金还是难以接受。调解一时陷入僵局。鉴于此种情况,镇调委会主任蔡科岐宣布暂停调解。调解人员开始分头做工作,采取背靠背地疏导,面对面地讲法律、讲政策等方式,经过耐心说服、引导和协商,晚上10点半死者家属终于同意将赔偿款降低到11万元,包工头和房主也愿意一次性支付赔偿金额,赔偿款两人各自分担一半,各方代表在协议书签上了名字,达成赔偿协议。经过一天努力,使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最终得以在三夏大忙前成功化解。